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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2008-10-21 7:23:00 来源:海峡都市报社 点击次数:456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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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恋两年多,结婚提到日程上,阿凤和男友阿祥共同出资按揭了一套房子,购房合同上只写着男友的名字。自从发现男友与前女友交往甚密后,阿凤开始发愁了:万一以后两人合不来,她能拿回自己那部分买房钱吗?
临结婚 男友夜会前女友
上个月初,阿凤和阿祥两人的家长见了面,约定婚期就定在农历十一月。定亲后,阿凤便兴奋地把精力投入到结婚准备中。可国庆时,一个朋友的提醒让她的心一下从云端跌落。原来,国庆前,朋友看到阿祥和前女友一起去酒吧,当夜没有回家。
阿祥和前女友是因为双方家长有矛盾才分手的,分手不久,阿祥就和阿凤在一起,觉得这份感情来得太快,阿凤总不放心阿祥与前女友的关系。
面对阿凤的盘问,阿祥大方地承认他确实和前女友有联系,但只做普通朋友。和前女友去酒吧那晚,喝多了以后,他在足浴城睡着,并没做什么对不起阿凤的事。
要结婚 先把财产分清楚
满心幸福变成了担忧。打那起,阿凤和阿祥争吵不断,每次阿祥都低头认错,有时候在气头上,阿凤会提分手,阿祥却不同意。他说,两人都快结婚了,突然反悔,两家都会被别人笑话。
婚礼准备还是继续进行,阿祥也不再和前女友联系了,可阿凤却忍不住记挂起另一件事:今年7月份,她和阿祥合资买了套房子,首付款项上,她出了7万,阿祥出了9万多。因为两人都要结婚了,她也没多想,直接就把钱转账给阿祥,购房合同上,也只有阿祥一个人的名字。“万一两人结婚后感情不和,我就不能要回买房款了?”阿凤想到这就担心,要知道,她那7万元里,有4.5万是父母多年的积蓄。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?能不能办理公证?阿凤打来咨询电话。
贴心提醒:泉州市公证处副主任林时发表示,未婚男女在双方均出资买房,且共同支付按揭款的情况下,一旦结婚,财产就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类似情况可做婚前财产公证,约定婚后的夫妻财产。
办理时,需要男女双方都到场。如果男方不愿办理,女方要注意保全银行转账等能证明自己出资购买的证据。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,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财产,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购房时曾出款,今后若离婚,仍可分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,但这需要法院判决,比较麻烦。所以,如果有条件,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办理公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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